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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学校国防教育工作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14-05-04 16:38:23    点击数:  来源:转载

兰教体[2014]103

各县区教育局、兰州新区教育科技文化局,市属各学校、各事业单位学校、各民办中学:

为了认真学习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》《全民国防教育大纲》,深入贯彻落实《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国防教育工作的意见》和《教育部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学校国防教育工作的意见》精神,结合实际,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市中小学国防教育工作通知如下。

一、提高认识,加强领导

学校国防教育是全民国防教育的基础,加强中小学生国防教育是全民国防教育的重点,是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,对于帮助青少年学生树立国防观念,激发爱国热情,增强社会责任感,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。因此,全市各中小学一定要认真贯彻落实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》、《全民国防教育大纲》,加强领导,健全制度,切实将国防教育列入学校工作计划,作为中小学德育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,抓紧抓好,抓出成果。

二、规范管理,保证课时

学校是实施国防教育的基本单位。各学校要有一位校领导专门负责国防教育工作,全力组织协调年级组、教学组、共青团、少先队共同承担国防教育的具体任务,并争取社会各方力量的支持,形成互相配合的教育网络。各中小学要将国防教育纳入课时安排和课程表。高中阶段各学校要在有关课程中安排专门的国防教育内容,要将课堂教学与军事训练相结合,在学生中开展形式多样的国防教育活动;在每学年开学初对新生进行7-14天的军事训练,军训内容严格按照《高级中学学生军事训练大纲》执行;每学年军训前一周上报《兰州市高中阶段新生军训工作基本情况统计表》,形成此项工作的常态化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通过相关课程渗透以及在综合实践活动、学校课程中安排国防教育内容等方式,采取课堂教学和课外活动相结合的办法开展国防教育,培养学生的国防观念和国防意识;教育内容参照《全民国防教育大纲》第四章学生的国防教育进行安排。各学校要做到教师、教材、时间、考核四落实,并做到学期有计划,上课有教案,期末有总结。

三、拓宽领域,丰富内容

各中小学要在每年的国防教育日(每年9月的第三个星期六为全民国防教育日)集中开展具有一定声势和影响的国防教育活动,通过知识竞赛、读书活动、文艺演出、专题演讲、主题班会、参观爱国主义或国防教育场所等多种形式,对学生集中进行国防教育。要利用重大节日、纪念日及团队活动精心组织和安排丰富多彩的国防教育活动,增强国防教育活动的感染力和实际效果。可通过组织学生听军事知识讲座,出国防教育的板报或墙报,读红色经典图书,写与国防教育有关的调研报告或作文,学唱军旅歌曲或爱国主义歌曲,看军事题材的电影或电视剧等活动,使青少年学生在活动中潜移默化地接受国防教育,增强国防观念。各学校要进一步加强对广大干部、教职工和学生爱国拥军的教育,积极参与双拥各项活动,不断增强国防观念和双拥意识。

四、提供保障,保证实效

各中小学要进一步加大对国防教育工作队伍建设、活动开展、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,建立健全制度措施,加强安全教育和事故防范工作,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制度、措施,形成行之有效的激励机制,保障国防教育和学生军训工作健康、有序进行。

兰州市教育局

201442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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